“皇兄啊,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了解,不必非要见面。不然,为什么有个词叫神交?我从各种搜集来的情况上汇总、分析,从他行事作风和规律上研究,察觉蛛丝马迹,我敢说,这世上的人里,我最了解他。倘若咱们大秦有修仙者的军队,或者我们厚着脸皮和修仙联盟携手,就算不能赢了冥王,自保也是没问题的。你想,他若知道我有这样的手段,会不重视我吗?”“有什么不同?喜欢本王的人,要么是臣服于权势和力量,要么是喜爱这皮囊色相,还有其他吗?”“修仙联盟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弱,他们的三大帅主还没怎么出手呢。”百里其华道,“表面上是难看,但昆仑是天下修仙者的圣地,若被逼到绝处反弹,那力量连冥王也无法承受。打狗入穷巷,反被狗咬,这道理连小民都懂得,何况冥王?他若攻上昆仑,上古留存下的护山法阵就会启动,那时,就算冥王能胜,也会损失惨重。杀敌一千,自伤八百的事,他不会做。其实那个人,都说他冷酷无情,我却觉得他重情重义,杀戮时固然狠厉,却隐约觉得,并非他所愿。所以,他假意沉迷于美色,按兵不动。其实,心里一定是焦虑的,是在等兵不血刃地解决修仙联盟之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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